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只有一种即每日不超8小...
每周工作六天是否算加班要根据情况确定: 1、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不算加班; 2、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的,算加班。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如果每周总工作小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四十小时,那么超出的部分应当算加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每周工作六天是否算加班要根据情况确定: 1、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不算加班; 2、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的,算加班。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7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