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但不生效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应在满足生效要件后进行合同的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买卖合同成立。但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有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始终属于原房主所有,现在如果债权人请求拍卖房屋偿还的话,购房人只能按购房协议要求原房主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但无法要求房屋的产权。合同本身的效力不受物权能否变动的影响,即使物权不能变动,债权合同仍然有效。
不管物权法生效前还是后,房屋买卖都是属于债权,买受人基于合同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肯定需要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对于买受人如果履行了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唯独不能请求确认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有这样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因为出卖人存在一房二卖甚至数卖的可能,全部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能取得房屋物权的只能是一个买受人,并且确定物权的唯一标准就是房屋已经过户给买受人。其他买受人在知道房屋物权已经变动给第三人后,一般只能主张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实务中也可能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受人均取得协助过户的判决,但只会过户给一个人。这个人首先是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买受人,如果都没有登记就审查房屋占有情况以及是否支付全部价款的情况,总之不可能将房屋物权确定给两个买受人,只可能是一个。如果不存在一房数卖的情况,就比较好办,取得协助过户的判决,申请执行出卖人即可通过执行取得房屋物权。
房屋有买卖合同但是没过户在法律上生效。双方之间订立的有效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双方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买方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