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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可以解除合同 正式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合同。 单位自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不是合法的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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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利。“企业劳资问题解决专家梁伟权老师”认为:《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四款规定,单位不可以解除三期员工的劳动关系,除第39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如果单位想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决这个三期员工,首先贵公司要拿出证明这个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入职时候有员工签名的详细岗位职责说明书,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就不可以解除这个员工的劳动关系。鉴于贵公司现在这个员工的情况,贵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提供正规医院的医生证明,证明员工需要休息养胎而不是养病,如不提供这些证明的单位可以不批准请假,否则将视为旷工。同时公司可以根据规定如果员工请假就不支付当天工资,那么社保缴纳单位只负责自己部分,员工那部分定期要求员工在指定时间给到公司相关负责人(最好书面通知)。鉴于目前员工是未婚先孕,那么是不可以享受相关生育险待遇的,具体公司可以参考相关的计划生育条例。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是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试用期的员工的劳动合同。言外之意,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依据第40条第3项(即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依据第41条的规定(即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6种和第40条规定的2种情形共8种情形之一,否则就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有确凿证据证明,否则在涉嫌违法解雇,你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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