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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要看合同的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问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
房租不付经催告一个月不支付的能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先行催缴,经通知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房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房合同,依法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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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何时能解除租房合同的问题,首先应看双方在租赁合同上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的话按照约定即可。 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先催告并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未交的租金,承租人在这个期限内仍未支付的话,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 那么这个催告的期限多久算合理呢,民法典合同编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应结合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比较合理。
承租人未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交纳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租不付在经过出租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不付,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出租人给出的合理期限为五天。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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