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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
1、有价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提单、股票和债券等; 2、房屋或者其他地上建筑物; 3、剩余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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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对方接受就有效,但是不能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的,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可能在价值上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此时直接认定该约定有效,可能会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因此,一般不允许履行期限届满前的以物抵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物低债务是银行在无法用货币资金回收贷款时,为了降低信用资产的风险,回收借款人的相应物资以偿还债务的行为。第一条为稳步开展物抵债工作,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是指债务人事先抵押,抵押债权银行的财产和其他非货币财产折扣归银行(指中国银行,下同)所有,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过期债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依法拍卖或出售抵押财产,以变更收入优先偿还的,不属于本方法,不属于物品偿还范围。
1、有价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提单、股票和债券等; 2、房屋或者其他地上建筑物; 3、剩余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交通运输工具; 5、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 6、原材料和产成品; 7、其他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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