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出租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合同改变租赁用途的,主要是租赁人没有跟出租人进行商量自己擅作主张的改变房屋的用途或是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不进行缴纳...
房屋的使用功能,源于房屋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也就是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改变租赁用途的,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只是单纯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话,如果改变土地用途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为了集体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才可以作为建设用地搞建筑的,因此,你们的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可以协商的话尽量协商解决,否则要想合法的话,只能通过立项,走合法征地的程序,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改变租赁用途,出租方不同意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