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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调动工资应当视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可见,调薪一方面是用人单位的企业管理行为,另一方面是企业和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法定情形: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和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二、协商一致变更:除法定情形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没有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动降薪是违法的。
调岗降薪怎么办:根据国家法律,确实不能辞退劳动者。但员工产假较长,岗位也不能长期空置,企业必须找人顶替,这也是实情。这就对企业提出了管理上的挑战。遇到这样的情况,企业管理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律师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有些企业,在这时会强行调岗,并且因为员工不到新岗位报到,以旷工为由,解雇员工。法官们的意见是一致的:应当协商一致,或有合同依据,或有管理制度依据。否则,企业应当承担违法解除的责任,向员工支付。
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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