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 A.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B.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
劳动期限是单位和劳动者商议决定的,没有特定的要求,不过一般企业不会签过于短的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年最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大前提;第二、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出现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第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达成一致,这也是法定条件之一。仅仅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存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如果具备了前三个条件,且劳动者已经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已连续签订三次的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无权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无权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 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应延长至服务期满; 4、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不得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