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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后土地上的怎么处理?

2021-11-23
房地产抵押后,土地上的新房屋不能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该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即使在拍卖抵押房屋时,当事人依法将土地上新增房屋与抵押财产一起拍卖,抵押权人也无权优先赔偿拍卖新增房屋的收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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