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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与加班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报酬也有一定差别。值班是指用人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它不是为直接完成生产任务安排的加班。而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从事原来的工作。 2、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是否有一定的休息时间。 3、值守算不算加班还可以具体到加班和值班的报酬问题,也是受不同规范调整的。有关值班的报酬,目前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它是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的,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有约定或有惯例的,可遵照执行;而加班工作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一般来说,值班待遇是要比加班工资低。值班津贴到底什么样的标准才是合适的?这还需要企业和劳动者合理协商,通过职代会、工会或者集体协商的形式予以确定,而不要只凭企业一方说了算。
应支付增值税和附加计算,一般是本月销售商品和劳务产生的销售税总额,减去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进口税总额,是你应支付的增值税纳税额。 1)销售税额-进行税额=应缴纳增值税额。 2)应缴纳增值税额,x0.07(城建税) 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3(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x0.02(地方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1(河道管理费) 以上的附加费的费率是上海市的规定比率,其他省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原理是一样的 。
对于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计算, 一般而言,是将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的销项税额总额,减去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就是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1)销售税额-进行税额=应缴纳增值税额(2)应缴纳增值税额x0.07(城建税)应缴纳增值税额x0.03(教育附加费)应缴纳增值税额x0.02(地方教育附加费)应缴纳增值税额x0.01(河道管理费)以上的附加费率是上海市的规定比率,其他省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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