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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国家把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或一定时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称为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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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殊保护区域。基本农田有以下的特点:第一,基本农田是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第二,基本农田的布局、数量和质量要求等,由各级人民政府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确定;第三,基本农田一经依法划定,长期不得占用。
基本田是耕地之一,基本田是不可占有的耕地。1、基本农田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有的耕地。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范围,指定特殊保护区域。2、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除基本农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外的耕地,都属于一般耕地。3、一般农田是指包括计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备用资源、坡度超过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4、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5、基本农田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是从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占本行政区域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定程序,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的特定保护区。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良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者已经纳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集中连片度高的耕地;相邻城镇、城市群体和交通干线之间绿色隔离带的耕地。为基本农田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等农业设施,以及农田间的其他零星土地,可以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厅发〔2009〕51号)明确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结合土地利用区确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进一步落实县级规划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所以可以看出,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密切相关: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也主要由耕地组成,必须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一般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大部分属于基本农田。同时,两者有区别:基本农田是地块概念,必须落实到具体地块,一般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落实,划定到地块;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区域概念。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基本农田为主,但不都是基本农田。除了基本农田,还可能有少量零星的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由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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