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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子还是登记方所有,但是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 2、如果房...
丈夫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房产,而在房产证上也登记的就是男方的名字。在结婚后,房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等到供完房子以后,房子已经升值了4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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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由于你们的楼价值较高,法院诉讼费约在3000左右;2、财产分配的原则是共同财产对半分,偏向照顾子女方和无过错方3、首期款部分属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前的供款部分属你个人,婚后供款属夫妻共有4、你们可以将房子卖掉,你们停止供楼,银行会收楼的。但这是对你们最化不来的一种方式我建议你们能在律师的指导下协议离婚,从你的叙述来看,应该有协商的空间
丈夫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房产,而在房产证上也登记的就是男方的名字。在结婚后,房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等到供完房子以后,房子已经升值了4倍多。如果这个时候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离婚,那么作为家庭财产中的大头,这套房子应该怎么样分配呢? 丈夫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房产,而在房产证上也登记的就是男方的名字。在结婚后,房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等到供完房子以后,房子已经升值了4倍多。如果这个时候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离婚,那么作为家庭财产中的大头,这套房子应该怎么样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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