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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房产,而在房产证上也登记的就是男方的名字。在结婚后,房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等到供完房子以后,房子已经升值了4倍多...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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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一)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还款 虽然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您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方,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二)婚前个人贷款买房未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有力证据,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属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属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属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因为没有房产证,需要你们双方先自行商议,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加名 现在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婚前全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这个条件下结婚并不能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名,离婚房子毫无疑问还是个人的。但是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加名实质上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丈夫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房产,而在房产证上也登记的就是男方的名字。在结婚后,房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等到供完房子以后,房子已经升值了4倍多。如果这个时候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离婚,那么作为家庭财产中的大头,这套房子应该怎么样分配呢? 丈夫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房产,而在房产证上也登记的就是男方的名字。在结婚后,房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等到供完房子以后,房子已经升值了4倍多。如果这个时候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离婚,那么作为家庭财产中的大头,这套房子应该怎么样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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