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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可以参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
处理劳动争议的注意事项: 处理劳动争议时,不能直接起诉,必须先申请仲裁后才能起诉; 2、处理劳动争议时,要证明确实存在道工序; 3、处理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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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六大亮点如下: 1、延长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 2、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 3、仲裁管辖体现了合同履行地优先的原则; 4、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 5、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 6、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一般是能仲裁的。用人单位与之间发生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争议的,都可以依法去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书面或口头的仲裁申请,并提交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除其申请仲裁权利的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法》适用了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仲裁时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仲裁时效期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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