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童工,指在商业或工业中雇用的未成年的工人,尤指违反禁止使用一定年龄以下儿童法令而雇用的。例见郭澄清《大刀记》开篇十四:“旗上写着‘招收童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除国家规定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允许招用的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外,下列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也不属于童工范畴: 1、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的; 2、利用寒暑假从事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的; 3、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村未考入初中的满13周岁的少年,从事日劳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
雇佣童工罚款标准是: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雇佣童工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雇佣童工无论如何都是违法的。比如《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命令使用者在期限内将童工返回原居住地交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要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使用者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4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23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