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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如何处理

2022-10-19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法院支持另一方主张追回的条件是: 1、第三人不是善意购买(一方和第三方串通)。 2、未支付合理对价(房子值20万,买方只支付了2万)。 3、虽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上述三个条件是必须同时满足的,缺一不可。如未办理产权登记,我们认为,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以房子是双方共同财产,未经她同意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善意取得人退还房子,法院应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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