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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应当签定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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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您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故请尽快收集您在该单位供职的所有相关证据,如员工工作证、上下班打表卡、工资卡、社保保险卡、单位给予您的餐补凭据、交通补助凭据等,以及工作服装、工作场景照片、工作邮件、往来工作函件、录音录像资料等。 另,用人单位在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擅自用工,且未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其行为已经严重违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向您支付在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并赔偿其他损失,且应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您的雇主据理力争;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向劳动行政部门(如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举报。 另,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并不属于公安部门管辖范围,“警察”没有义务和权力处理您与雇主的纠纷,该纠纷涉及刑事犯罪除外。 供您参考,具体处理方法及步骤需您提供进一步信息!
你与用人单位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法再主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根据该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作,并不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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