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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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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想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第六,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1、没有按照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超过2-3天的,单位可以旷工为由,按你“自动离职”。 2、“自动离职”的,单位不给补偿。9月份的工资必须支付,10月份实际劳动日的工资也必须支付。 3、加班调休因已离职无法继续补休,单位必须按国家政策给予补偿(至少按日工资额的150%)。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通,只能通过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解决。
突然解雇员工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雇的,应当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1)未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疑似职业病患者;(2)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4)孕期、分娩、哺乳期妇女;(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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