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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过错性,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的,而且是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来赔偿的,不然,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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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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