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使用权一般可以抵押。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国有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生产设备等未被禁止抵押的财产,都可以用来作抵押。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解除抵押登记需要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受理之后将材料转交到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然后再转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审核结束之后将审核结果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
一、《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指《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三项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三、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结论: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例外情况是: 1、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2、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一并抵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