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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公司能否发放工资?

2024-12-04
劳动者因未与雇主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而选择离职,他们仍然有權获得應得的薪资福利待遇。在實際操作中,雇主會根據員工實際工作的天數以及双方商議確定的相应薪资水平進行發放,以充分保證員工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這些員工在未經雇主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公司,導致公司遭受了某种程度的经济损失,那麼雇主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向該員工提出賠償要求。 如果雇主違反相關規定,私自在員工薪资中隨意克扣,這些員工也可以通過兩種途徑解決問題,即向地方勞動保障部門(通常稱為勞動監管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条,工资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與員工發生勞動爭議,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決。根據《工资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勞動合同同時一次付清員工工资。根據《工资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從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過劳动者當月工资的20%。若扣除後的剩余工资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资標準,則按最低工资標準支付。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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