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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
如果仅仅是因为业绩问题,而和你公司和合同尚未到期,就不用太担心被辞退的问题。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将你辞退,公司将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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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你刚工作了没几个月,充其量公司辞退也只有区区半个月的补偿,做满6个月以上才能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所以也无所谓是你主动辞职,还是让公司辞退。要按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公司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可以不给补偿解除合同,试用期过了,严格意义上发现你能力达不到,应该调换岗位,换了岗位还是不能胜任,这时,公司才能解除合同。具体的你自己决定,该怎么办。至于保险、公积金,在单位与你终止合同后,保险就没有了,直到你新的单位帮你续交,中断的如果想连续,则只能自己交,年纪还轻,以后还有足够的时间交社保的,则不续也可以。公积金,在单位与你解除合同后,可以凭解除合同凭证到公积金中心领出来,也可存放在那里,待以后继续交而累积起来,供购房时贷款用。 另外,你可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时提出你自己的要求,单位同意了就解除合同。如补偿的问题,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发现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你上述所说的合同是正式的用工劳动,如果你有下列情况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辞退你: A、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C、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D、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跟你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是无正当理由被辞退,则依楼上的办法解决。
首先,只要不是你的问题,肯定有补偿;其次,证明了存在劳动关系,是公司没有签合同,还可以申请一定的经济补偿;最后,同事证词、打卡记录、发工资记录、工作牌、社保购买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词。扩展资料: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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