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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报告交了一个月后不想做了,说不想去,要不要自己提出离职报告

2022-02-26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是正式员工,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交辞职报告一周后直接离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举证。但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支付。拖欠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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