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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债权的特点

2021-12-01
一般债权质押属于担保物权.(1)担保:我国学者认为,一般债权质押是以一定的可转让指名债权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担保物权.(2)物权:一般债权质押的目标虽然是指名债权,但由于属于担保物权项下的细节,自然具有物权性质。(3)主导性:质权人可以直接行使质权,而不必依出质人的行为,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一般债权质押的目标是财产权.第一,标的债权仅限于一般债权。其次,作为一般债权质押的目标,债权必须是可转让的,这是由质权的最终实现决定的。一般债权质押属于准质权。一般认为,采用权利标的更准确地揭示了一般债权质押的性质,为债权质押比较适用动产质量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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