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
1、不办理工作交接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对于新员工怎样做工作的问题,一般是在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望采纳。
1、入职培训合格后,人事专员为其建立个人档案; 2、人事专员发放工服、工作证。 3、交代岗位职责。 4、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岗位人员同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合同期限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5、试用期考核转正后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岗位情况报公司请示是否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人事专员将新员工个人信息加入《员工花名册》、《岗位人员名单》。
1、入职培训合格后,人事专员为其建立个人档案; 2、人事专员发放工服、工作证。 3、交代岗位职责。 4、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岗位人员同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合同期限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5、试用期考核转正后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岗位情况报公司请示是否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人事专员将新员工个人信息加入《员工花名册》、《岗位人员名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7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