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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累计工作不满1年的,年休假5天;10年不到20年的,年假10天;已经20年了,假15天。年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
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律师帮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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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是法定的,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3、到新单位后,依据条例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同上。
仅知道参工时间无法计算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因为中途可能中断就业没有工作年限。年休假按照职工在不同单位累计工作年限计算,如果当事人中途一直没有间断工作,今年6月30日满1年,享有的年休假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计算为:享有的年休假=(上半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日历天数181÷365天)×职工本人依法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下半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日历天数184÷365天)×职工本人依法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5天=4.96+7.56=12天。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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