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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竞业限制条款效力终止,双方当事人不再受到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约束,是不受限制的。...
终止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形: 一、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当是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协议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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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条款终止的情形是: 1、超过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有效期限; 2、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一般禁止竞业条款规定的禁止时间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部分自动失效。因此,劳动者不必担心与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后无法进入同一行业。用人单位可以为竞业禁止条款支付补偿金吗?竞争禁止条款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自由,给劳动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约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用人单位停止支付补偿金的,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的约束也将终止。标准工时制度是什么?标准工时制度是指一般工人在正常情况下常用的法定工时制度。法定标准工作日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没签订竟业禁止条款,就代表不需要遵守竞业方面的相关规定,不过劳动者也应当遵守相应的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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