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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特征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非全日...
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并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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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仲裁员或法官认为双方约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不成立,并认定双方之间为全日制用工的话,很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常见的诉求将会被法院支持。以下是对类似案件中常见法律后果的总结: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与当地最低工资之间的工资差额 3、未休年休假补偿 4、加班费 5、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综合以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三个关键因素中,工作时间和发薪周期是要严格遵守的,一旦不符合就可能导致法律风险。计薪方式可以小时计薪,也可以约定月薪,但无论采取何种计薪方式,均应遵守法定发薪周期。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三类:有期限的用工-也就是所谓的全日制工,以一次工作的用工,以及临时工,即非全日制工。主要区别: 1、全日制按新法要签劳动合同,并有期限,离职符合法定条件,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制可以签也可以不签合同。离职可以随时,且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全日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工资要每月发放一次。而非全日制,每天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工资必须在15日内发放一次。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有助于企业效率提升,但是难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非全日制工作制: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有利于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但用工人员难以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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