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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怎么办?

2022-03-17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针对你的问题,我认为公司说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满意以下几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2、在确认你不能胜任岗位后给你有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3、你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4、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所以看来公司利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他们必须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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