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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土地转让金要交,房屋过户的新规定,买方应缴纳的有契税: 1、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
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由当地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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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住房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充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签订出让合同之日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转让合同之日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三、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计算。
划拨土地过户出让金委托土地估价机构按评估价格的40%缴纳;成交价格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格的40%缴纳;成交价格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缴纳;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缴纳。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全部价款;或者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并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者原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并按规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受让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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