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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居住权的房子能上市吗

2024-05-11 7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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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请务必注意,并非所有公共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均可自由进行市场化交易。在选择购房时,切勿仅仅因为价格优惠就购买那些被明确规定禁止上市售卖的房产。此类房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以低于房改政策所规定的价格购买二手房,但却未能按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情况;其次是二手房住房面积超出了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所设定的控制标准,或者存在违规使用公款进行超标准装修的行为,并且超标部分也未按照相关规定退还或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再次是位于户籍冻结区域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之内的二手房;第四种则是产权共有房屋中,其他共有人明确表示反对出售的二手房;第五种是已经办理抵押手续,但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便进行转让的二手房;第六种是在上市出售之后导致新的住房困难问题的二手房;最后一种则是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二手房,以及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出售的二手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n(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n(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n(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n(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n(五)权属有争议的;\n(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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