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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的房子在设定了永久居住权后,不可以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
居住权是一种非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的占有与使用的权利。比如,你有一套闲置的住房,为了帮助没有地方住的亲属,你可以到登记机构办理一个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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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的房子在设定了永久居住权后,不可以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他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下的房子在设定了永久居住权后,不可以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他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再婚有永久居住权吗如下 不是的。物权具有绝对排他性,这与身份没有关系。父子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与物权的归属是两种法律关系。 父亲没有合法的居住权。居住权,实际是物权中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的一种表达方式,狭义时仅指使用权。物权的归属变动以登记为准,儿子独占产权的话,父亲对房子没有任何权利。不过子女对父母(含养父母)有赡养关系,如果父亲没有其他住所没有经济来源的话,你不能赶他走。那有可能构成遗弃罪。要是进行暴力驱逐,可能构成虐待罪。 再婚配偶,和你朋友没有法律关系。现在你就可以将她赶走。不过如果你不能让你父亲搬走的话(上述条件),你也不能只让再婚配偶自己走。这是因为法律规定,配偶拥有共同居住权。 当然,父亲去世之后,再婚配偶和你朋友就没有任何关系了。赶走什么的,合理合法。 中国不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大多数情况下判例有指导意义,但绝不意味着一定与前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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