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伤保险可以全额赔偿吗

2024-06-01 22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有充分证据证明,并经人社局确认,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不赔付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11号 第七十五条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令15号),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申请先行支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工伤保险实缴清单或还欠协议;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或近亲属申请先行支付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证明材料; (三)认定工伤决定书; (四)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七十六条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业务部门审核以下资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四)对肇事逃逸、暴力伤害等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的第三人不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六)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的情况材料;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