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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中的共同效力是指什么

2021-01-13 18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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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物权的共同效力是一切物权共同具备的效力,物权的效力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以及请求效力四种。排他效力就是指物权人能够排除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物的权利,优先效力则是指在同一物之上同时设定有物权和债权时,在权利实现过程中物权优先于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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