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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落户新政策

2020-01-17 19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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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南京购房落户政策是本市户籍限购范围,南京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限购数量:本市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2套,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新购,本市户籍单身,含丧偶或离异最多可购买1套,名下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新购。非本市户籍限购范围,全市范围内限购数量,限购1套,名下已有住房的,不得新购。购房要求是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不得补缴,或者有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目前,南京进一步放宽本科学历人才落户门槛,本科学历人才年龄上限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落户政策不变,均含非全日制学历及留学回国人员,其他落户要求仍按照《关于继续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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