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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闲地属于什么用地

2023-05-25 119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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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空闲地属于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是农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交通、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和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 。 未利用地的用途具体如下 : 1、发展种植业; 2、林业; 3、畜牧业; 4、渔业等; 5、还可以用来发展旅游业。 未利用地分为以下两类土地: 1、未利用土地: (1)荒草地。树木郁闭度<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 (2)盐碱地。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3)沙地。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 (4)裸土地。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5)裸岩石砾地。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50%的土地。 2、其他未利用地: (1)其他土地。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水域地; (2)河流水面。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3)湖泊水面。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4)苇地。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 (5)冰川与永久积雪。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综上所述,对于在未利用地上进行违法建设行为,责令当事人退还占用的土地。进行拆除或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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