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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2020-07-18 123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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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虽然土地无偿,但之上可能有耕地、房屋等)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两者的区别在于: (一)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比如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划拨的,不过这类房屋在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出让土地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 土地划拨的对象与特征: (一)土地划拨的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目前仍采用划拨方式的土地有国家投资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和国有工业等建设用地。 (二)土地划拨的特征 1、土地划拨具有公益目的 只有为了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会进行土地划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适用土地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益项目包括: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④其他。 2、土地划拨具有无偿性 政府批准产生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者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划拨土地使用者只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即可。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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