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辞职30天不给走怎么办

2023-06-15 2,874人已浏览
  • 谭玮律师

    谭玮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金浓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可以直接离职,劳动者已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法律规定的“提前三十日”是员工辞职所需要履行的义务,“通知”就是“告知”,单方面的告知即可,劳动者想辞职根本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而是履行对单位的通知义务就可以了。但要注意这个辞职的通知十分重要,直接决定了劳动者辞职是否合法,因为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由劳动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劳动者需要保留好通知的证据,只要依法履行了通知义务,单位如果不结算工资的,将来可以在仲裁或诉讼时可以有力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此,劳动者在离职前,一定要履行法定程序,做好工作交接,这是避免产生劳动纠纷的有效手段。 若是用人单位找各种理由不同意员工辞职,故意拖欠工资不给、或者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办理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为职工办理,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