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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按21.75天算合理吗

2023-01-10 11,417人已浏览
  • 刘哲宏律师

    刘哲宏律师专职律师

    内蒙古庆胜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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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工资按21.75天算是合理的。虽然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21.75天的计算天数,但21.75的是计算劳动者全年月均计薪天数,是通过计算我国一年共104个休息日,其中法定节假日11天是带薪休假,因此不包括在104天中,则月计薪天数为全年总天数365天减全年总休息天数104天,再除12个月,得到的结果就是21.75。因此一年月均计薪天数为21.75。因此按照月均计薪天数计算工资是合法的。 二、现有法定节假日包括: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三、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解决: 1、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电话进行投诉,即12333; 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在合理期限支付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付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3、通过仲裁解决。 四、单位拖欠工资的后果: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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