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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单位能给赔偿吗

2024-04-26 15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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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若劳动者主动申请辞去现有的职位,其用人单位将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应以劳动者在该当前用人单位供职的时间为依据,若任职时间满一年,则应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相应的补偿;若任职时间超过六个月而不足一年,则应被视作是一整年的服务年限来计算补偿金额;若任职时间未达到六个月,则应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劳动者的月薪水平远超于用人单位在其直接管理区域——首都行政区划、被设置为直辖市区划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均收入水平的三倍,那么针对此类情况,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按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为准,同时,支付其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年。在此处,我们所提及的“月工资”实际上指的是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所在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在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况下,对于离职补偿金的处理方式存在显著差别。即便是在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亦有多种可能的解决途径;如果员工自行决定辞去职务,或者因为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都不会获得任何形式的离职补偿金。当员工自行选择离职并且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单位便需要依照去年平均工资的水平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再者,如果由于员工无法胜任现有岗位工作,单位选择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同样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员工因患病或者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经过严格的医疗期之后且经过了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除需支付其经济补偿外,还需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我们仍需关注离职补偿金的具体区分和计算方法。就终止劳动合同而言,若是国有企业或曾经作为国有企业员工身份的劳动者,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支付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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