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2022-07-10 1,947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进行确定。具体是: 1、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七十年; 2、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五十年。 一、土地使用权终止的规定: 1、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2、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3、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4、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有: 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进行确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