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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拆迁如何赔偿 1、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出让土地房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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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国家在一定年限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第一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以有偿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和处置权。二是限制和调整土地所有者和用户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必须返还土地使用证,按规定注销。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人可以申请续期。经政府批准同意大利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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