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竞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2021-10-22 120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87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限制的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在限制的期限内,公司须向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此外,竞业限制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约定的义务,而非法定义务,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才开始生效的条款。 1、并非所有员工都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对象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将竞业限制人员范围扩大至与商业秘密无关的人员或其近亲属,显然违反法律规定,该约定应为无效。 2、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竞业限制期限违反该条规定的应属无效,但未超过二年的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双方对经济补偿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由此可知,员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 (2)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满3个月; (3)劳动者已经通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5、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竞业限制,但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