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物业派遣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2020-05-02 1,462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1、经营范围不同。物业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经营物业管理业务,如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的管理以及其他被授权的管理服务。劳务派遣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在劳动力资源方面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用工需求,如用工派遣、合同签订等。 2、设立资质不同。物业公司的设立资质中三级资质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元以上、二级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一级资质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3、上级管理单位不同。物业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劳务派遣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是省、市劳动人事部门。 4、用工形式不同。 物业公司在没有劳务派遣资质单位提供对应劳动人员时,其内部的用工形式为员工直接就业。即员工是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用工或者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形式是向有需求的用工单位输送劳动力,并与该劳动力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