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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适用劳动法吗

2023-03-03 1,692人已浏览
  • 黄剑凯律师

    黄剑凯律师合伙人

    广东融湾律师事务所

    擅长: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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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劳务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理由如下: 1、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民法典和经济法相关规范。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因此,劳务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1)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2)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 (1)劳动关系中,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 (2)而劳务关系中,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2)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 (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2)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经济法。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1)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 (2)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6、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1)劳动关系中,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 (2)劳务关系中,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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