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职工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么?

2024-06-30 12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与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见,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则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仅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依法给予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不能以受工伤为由,要求保留劳动关系或者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如果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当,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职工因工导致九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按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的。正常情况下,与本人实际工资收入应当基本相同,低于本人实际工资收入,是因为用人单位为了少缴费,少报了缴费工资所致,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现在已经过去两年,申请仲裁因为超过时效不能获得法律支持。 四、保留劳动关系对职工意味着什么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经营不好,或者没有订单等,但是又想留住员工已备正常的时候可以正常经营。实际是继续保留劳动关系,暂时不用上班也不用给你发工资,只要双方同意,这个从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但是单位依法应该继续缴纳社保费。不过如果员工不同意这样,那么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必须得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但是由于其确立过程中大多数伴随着经济上的相关往来,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社会关系又是一种经济关系。由此可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经鉴定是九级伤残的话,单位要支付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这些都是一次性支付的。并且双方应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职工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是不行的,只有一到三级伤残程度,职工才有权要求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如果职工对伤残补助金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