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房屋登记机关是不是可以要求对房产进行估价

2022-03-19 40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6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不动产权利人作为不动产登记中的一方主体,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当然享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权利,要求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予以登记。因为,不动产权利人是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发起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居于主导的、核心的地位,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要求对不动产进行登记,其登记行为是服务于不动产权利人的。但是登记机关在不动产权利人没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权利人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