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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区别

2023-04-20 0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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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区别如下: 1、从适用相关法律发展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指的是根据相应规定企业用人部门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服务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以及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可以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来说,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保障义务,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人员除了需要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积极履行自己缴纳一定社会责任保险的义务。但劳务报酬是具有相对独立性、自由性的,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税收管理规定不一样,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而劳动者若是提供劳务报酬,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所以需要以增值税发票作为结账依据。工资一般是按公司工资管理规定定期给员工发放的报酬; 3、财务会计核算不同,从财务会计核算角度分析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方式一般可以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都是通过“生产经营成本”、“管理人员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独立性方面的区别,对于领工资、薪金的人员来说,首先要在公司确定岗位,并根据相关岗位职责规定,与他人共同配合完成工作。但对于领取劳务报酬的人员来说,完成相应工作内容,主要是凭借个人技艺和能力,无需和服务公司人员进行配合。也就是说劳务报酬是有相对独立性的。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个税处理有以下区别: 1、所得的范围不同: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预扣税款方法不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3、起征点不同:工资、薪金所得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4、税前抵扣的不同: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税前扣除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综上所述,劳动者若是提供劳务报酬,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所以需要以增值税发票作为结账依据。工资一般是按公司工资管理规定定期给员工发放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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