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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不一样

2022-07-02 174人已浏览
  • 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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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有: 1、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支付的法律依据不同: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2)赔偿金的支付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2、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步骤不同: (1)适用经济补偿金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适用赔偿金时,可能会面临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两种法律后果。 很多用人单位宁愿支付赔偿金,也不希望恢复劳动关系。 3、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合法性不同 (1)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情形包括: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2)支付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赔偿金计算公式为: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倍(特别注意: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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