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是需要根据单位的规定执行,满足被辞退的条件之后,单位辞退员工时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需要赔偿,但是单位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员工的工资依然需要发放。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针对本人于1月22日办理离职手续,不给完整的基本工资,也不给绩效工资,请问这样能够追回绩效工资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基本工资属于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属于工资。绩效工资由四部份组成: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合理,并没有什么法律明显要求绩效工资不能超过基本工资。只有要求基本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绩效工资是近年来私企的发展而产生的新术语,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绩效工资与基础工资是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的记发工资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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